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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科课程思政教学模式研讨会顺利召开

  为深入交流法学学科课程思政教学方法,进一步探索如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学教学过程的新路径,7月5日,由华东师范大学主办的“法学学科课程思政教学模式研讨会”通过腾讯会议举行。

  来自华东政法大学、河南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商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四川民族学院等十余所国内高校的四十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分享交流各高校关于法学学科课程思政的理论探索与实践经验。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惠虹首先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华东师范大学法学学科发展的各位领导和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她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我们推动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的根本遵循。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学专业师生要开展融入式的教学,做到全覆盖的学习。期待法学院师生能通过研讨会这一平台,促进经验共享互促,共同探索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学学科课堂的有效途径,做好学理向课堂的转化,贯穿到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积极践行者。

  专家研讨阶段由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军主持,在此环节有六位专家进行了发言。主持人对各位专家学者的莅临表示欢迎,对参与《法学学科课程思政教学范例》编写的老师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希望可以在此次会议的讨论中,进一步总结提炼课程思政的核心理论内容。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马金芳结合华东政法大学的教学实践,介绍了 “融贯法政”开展法学学科课程思政的基本思路。马金芳副院长提到,“融贯法政”包括常规工作和特别工作两方面。在特别工作的开展中,华东政法大学开发了三级指标的课程思政指南体系,注重融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学学科专业优势、公民教育与家国情怀教育、人文基础与综合素养教育。在日常工作中,以细致的工作与正确的方向把握为保障,从制度建设、专业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实践育人、评价考核五个方面入手,真正做到法学教育与课程思政的“同向同行”。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彭德雷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国际法课程中的融入为切入点,探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重要意义。彭德雷院长强调,要培养学生的国情意识与国际视野,统筹国内培养与国际培养,加强涉外法治创新人才培养,弥补我国涉外法律从业者不足的局面。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金强认为:第一,在课堂教学中融入课程思政元素要深入学习和领会习总书记关于课程思政的讲话精神,参照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要求,再结合当下的新文科建设和教学改革,着重培养引领未来的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第二,法学专业的课程思政建设可以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来理解。虽然我们很多时候都强调内容,但在课程思政方面,形式的重要性也要得到重视。课程教学的形式要从案例教学、实践教学、场景式教学和混合式教学(特别是线上教学)中下功夫,在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课程教学中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第三,法学课程思政的内容范围很广。首先,在融入课程思政元素中必须要强调法学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凸显中国法律制度的特殊性;其次,强调法学课程具有鲜明的社会公正属性,形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再次,课程教学要强调职业伦理对个人职业生涯的影响,为学生在从事业务工作中铸造道德底线;最后,要启发学生的法律思维,让学生在学法懂法守法中成长为对社会、对国家有益的可用之才。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颖慧的发言围绕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整体设计与课程体系建设进行。第一,课程思政的目标要明确,思政整体设计的目标是把法学课堂打造为思政与专业无缝衔接的一流课程。第二,课程思政整体设计的思路要清晰,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实现所教课程和思政的有机融合;将知识传授放到全面实现依法治国战略中来思考,进而帮助学生真正树立起法律人应有的法律信仰;引导学生从家国情怀的角度去审视和解决问题,进而实现法律知识传授与法律价值引领的有效对接。第三,课程思政整体设计的方法要多元,在教学内容中体现课程思政整体化设计;推进教学方法、手段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并深挖法学“实践教学”中的思政元素。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帅,结合自身在财税法课程的讲授经验,提出在讲解法条知识点的同时,要注重向学生阐释其背后的逻辑原理,在此过程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思政内容进行融合。例如在财税法中,财政不仅仅是中性的“钱袋子”,更是减少贫富差距、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调整工具;注重讲解财税法治的运行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财政民主原则等。通过上述形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财税法的学习过程中,以实现课程教学与思政育人同向同行。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任海涛在发言中首先介绍了《法学学科课程思政教学范例》一书的编写体例。随后他提出,课程思政的“育人”活动应该超越“课堂教学”范围,应该贯穿于整个教育过程,教师的一言一行、时时刻刻都对学生发挥着“育人”作用。他从多个方面举例说明了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方法。比如,通过上课使用带有本校LOGO的PPT模板培养学生对学校的感情;教师通过在课堂上注重着装和言谈举止,来影响学生的个人行为习惯;教师通过表达自己对本专业和职业的热爱激发学生的专业兴趣;教师通过认真批改作业培养学生的敬业精神;教师通过设计学生课堂展示活动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创新精神等。最后,他以自己对学生作业的批改过程、学生的课后反馈等实际材料为例,介绍了自己在具体课程中实施课程思政的实际经验。

  研讨会第二个阶段,由参与《法学学科课程思政教学范例》编写的四位作者发言,此环节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凡壮主持。

  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胜强从学科特点、哲学社会科学育人使命、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三个方面切入,阐释了宪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的价值,进而指出了宪法学课程思政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即课程思政目标不明确、课程教学内容的科学化合理化水平有待提升、课程教学的实施方法单一、课程评价流于表面等。最后,陈胜强副教授从“1+3+1”思路出发,提出了宪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的构想,并就宪法学课程中的若干核心问题谈了个人看法。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孙本雄认为,课程思政不是新开设一门课程,而是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融入到育人育才的各个环节。课程与思政的关系主要包括课程承载思政和思政寓于课程两个方面的内容。课程承载思政应充分认识到课程在思政教育工作中的主要作用,注意法学各课程之间的分工和融合,并重视承载内容的层次性和育人目标的一致性。思政寓于课程要求法学各课程均重视育德育人,将人才培养、立德树人贯彻始终,与此同时,更应该注重对课程承载思政内容效果、程度的考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叶强老师指出,课程思政不能仅仅局限于课堂,应将其时空范围拓展到课堂、课前、课后。要充分认识到法学学科的特点,将法学规范性的要求贯穿于课堂教学和课程考核;以研究生培养为例,他认为在指导学生论文写作的过程中,从选题、开题、论文逻辑、论文格式、参考文献乃至标点符号,都要严格贯彻法学的规范性和形式要求。他认为应当特别注意将法学规范性和形式化的特点贯穿于法学学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培养学生良好的学科规范意识与行为习惯,以达成法学课程思政的育人效果。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刘旭东老师认为,学科课程思政的开展需要多方保障机制。第一,组织保障方面,要强化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释放出各行政系统及各位老师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第二,教研机制保障方面,利用其他专业的智识与资源,挖掘法学学科中可以开展思政教育的内容;第三,团队建设保障方面,以信息技术作为武装,实现团队建设的信息化发展;第四,教育培训保障方面,广泛地从其他领域中汲取智识资源,获取学术支持,实现资源共享;第五,内容保障方面,力求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中与之相关的内容借助专业知识予以讲授,从而令大学生对某一方面的具体问题有着更为深入的认知。

  在总结发言环节,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军从三个方面对整体会议的核心内容进行了概括。一是课程思政的重要性问题,他认为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高校教学任务的标准,牢固树立德育导向的育人思想,将课程思政作为实现育人目标的重要形式。二是在做好课程思政的问题上,要深入挖掘各课程的特点、特色,统筹理论课与实践课两大战线,丰富第二课堂与课外形式的课程思政,在教材编写与教学实践环节深入挖掘课程思政的元素。第三是课程思政的效果保证。他从学院管理工作的角度出发,强调要建立全过程的效果评价标准,将其贯穿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以具体制度作为课程思政开展的落实保障。

  通过本次研讨,与会专家的思想进行了碰撞、共识进一步扩大,研讨成果将会在各个法学院转化为教学实践活动。对于我国法学学科课程思政建设,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